工信部短信核验试点的通知 |
工信部要求部分省市成为手机号码短信核验试点省市。相应省市的用户在我司提交备案申请后,还需完成短信核验,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。 需短信核验省份 以下相应省市的用户在我司提交备案申请后,需要完成短信核验。 2017年12月18日起,天津、甘肃、西藏、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青海被列为试点省份。 2018年9月10日起,浙江、四川、福建、陕西、重庆、广西、云南被列为试点省份。 2018年9月24日起,山东、河南、安徽、湖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湖北被列为试点省份。 以上地区的用户在通过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(变更)时,备案系统将向用户备案信息的手机号码(联系方式一)发送短信息验证码。在用户根据短信息提示完成验证后,该备案申请(变更)将进入相关备案审核流程。超过24小时未验证,备案信息将被退回。如遇到相关问题,可拨打备案咨询电话400-688-3065转2或直接拨打座机0755-86548085。 相关说明: 时效性:验证码 24 小时以内有效。您需在 24 小时内,访问所在省管局网站进行验证。验证通过后,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进行审核。若您未在 24 小时内完成验证或验证失败,备案信息将自动退回至接入商。您需要重新提交备案申请,并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。 验证类型 备案类型 核验对象 说明 新增备案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. 需全部验证通过 2.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,只发送一个验证码 新增网站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无 新增接入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. 现使用手机号与备案成功信息不符,需到原服务商变更负责人手机号,再进行转入备案 2. 现使用手机号与备案成功信息不符,且无法联系原接入服务商进行变更,只能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新增网站。 变更备案 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. 若变更主体信息,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2. 若变更网站信息,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注销主体 不验证 无 注销网站 不验证 无 取消接入 不验证 无 验证码发送号码 电信、联通、移动用户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固定号码。若为虚拟运营商用户,则无固定验证码发送号码。 运营商 接入号 电信 106598051001 联通 10655113 移动 106575000130 虚拟运营商 无固定号码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,请及时登录备案省市管局网站,完成短信验证。 1、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,在网站首页右下角,点击备案短信核验。 2、填写信息:短信验证码、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(身份证、护照、港澳通行证等)后六位数,完成图形验证,再单击提交 。 验证通过后,系统提示核验完成。如果您的备案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,请继续核验。 注:如果您的信息输入错误,或输入的三条信息(短信验证码、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后六位)不匹配,则系统提示找不到记录。请核实信息后,重新输入。 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 5 次以后,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。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。 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如果您没有收到工信部发送的验证短信,您可以操作重发短信,待收到验证短信后提交短信核验。 1、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,在网站首页右下角,点击备案短信核验。 2、点击短信重发。 3、填写信息:短信验证码、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后六位数,完成图形验证,再单击提交 ,完成短信核验。 |